top of page

課程服務條款及退款政策

最後更新日期:2026年9月24日

歡迎報名參加由香港騎射總會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「本會」)舉辦之騎射課程、體驗活動及訓練營(以下簡稱「課程」)。
所有報名參加課程之學員(以下簡稱「學員」),於付款或提交報名表時,即視為已閱讀、理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及細則之約束。

一、 報名與付款條款(Booking & Payment)
名額確認:所有課程名額以完成全額付款(或本會書面同意之訂金金額)並收到本會發出之官方確認通知(包括 WhatsApp、Email 或系統發出之確認信)為準。
資格確認:學員須確保報名時提供之個人資料真實無誤。若因資料不實導致無法上課或產生任何法律責任,由學員自行承擔。

二、 退款及取消政策(Cancellation & Refund Policy)
本會之騎射課程涉及馬匹調配、場地預訂及專屬教練排班,學員如因個人原因(包括但不限於行程變動、個人事務、私事休假等)申請取消課程,相關退款將嚴格按照以下條款辦理:
學員主動取消與退款比例:

  • 開課日前 14 天(含)以上通知: 退還已付總費用之 95%(扣除 5% 行政及手續費)。

  • 開課日前 7 至 13 天(含)通知: 退還已付總費用之 50%。

  • 開課日前 3 至 6 天(含)通知: 不予退款(0%)。

  • 開課日前 2 天內通知或開課當日缺席(No-show): 不予退款(0%),亦不設補課或轉讓。

  • 課程改期(延期)申請:

  • 開課日前 14 天(含)以上提出: 可免費申請改期一次(須於原定開課日起計 3 個月內完成課程)。

  • 開課日前 7 至 13 天(含)提出: 須收取課程總費用之 20% 作為馬房排班與行政處理費後,方可辦理改期。

  • 開課日前 6 天(含)內提出: 恕不接受任何個人原因之改期申請,視同放棄上課資格,已繳費用不予退還。


申請方式與生效時間:
所有取消或改期申請,必須以書面形式(經本會指定之官方 WhatsApp、Email 或網頁系統)提出。
申請之生效時間以本會系統接收到書面訊息之時間戳記(Timestamp)為唯一裁定基準,任何口頭通知(包括電話、語音訊息)概不受理。

三、 突發傷病之特別處理(Medical Exceptions)
如學員於開課前因突發重大傷病,經註冊醫生評估為不適宜進行馬術及射箭等劇烈運動,須於開課前最少 24 小時向本會提交由合法醫療機構開立之診斷證明書(醫生紙)。
經本會審核通過後,學員可選擇:

  • 免費延期一次(須於 6 個月內使用完畢);或

  • 申請退款(扣除 10% 行政工本費後退還餘額)。


四、 天氣與不可抗力因素(Force Majeure & Bad Weather)
騎射為戶外運動並涉及馬匹安全,如遇極端天氣或不可抗力事件:
取消標準: 如開課前 2 小時,香港天文台發出黑色暴雨警告訊號、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訊號、強烈雷暴警告,或現場總教練評估場地狀況/馬匹狀態不適宜進行活動。
通知與安排: 本會將以書面或電話主動通知學員取消課程。學員可選擇:

  • 免費改期至其他尚有名額之班次;或

  • 申請全額退款(100% 退還),本會不收取任何行政費用。

本會對因天氣或不可抗力導致課程取消而引致之任何其他個人損失(如交通費、住宿費等),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。

五、 風險聲明與免責條款(Liability Waiver & Assumption of Risk)
運動風險:騎射(結合馬術與射箭)屬於高風險之體育活動。學員明白並同意,儘管本會已採取合理之安全措施並提供專業指導,活動過程中仍存在不可預見之風險(包括但不限於馬匹受驚、墜馬、拉傷、碰撞等導致之身體受傷或財產損失)。

自願承擔:學員確認自身健康狀況良好,無隱瞞心臟病、高血壓、脊椎疾病、懷孕或其他不適合劇烈運動之狀況,並自願承擔參加本課程之一切安全風險。

法律免責:在香港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,因學員自身疏忽、不服從教練/工作人員指示或故意違規行為所引致之任何個人人身傷害、死亡或財產損失,本會及其教練、員工及馬房場地提供者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或賠償責任。

保險建議:本會已購買基礎公共責任保險,但強烈建議學員自行購買涵蓋高風險運動/馬術活動之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。

六、 退款作業程序(Refund Process)
所有符合退款資格之申請,本會將於收到完整退款資料並確認無誤後,於 7 至 14 個工作天內 處理完畢。
款項將原路退回至付款之信用卡/電子支付帳戶,或匯入學員指定之香港本地銀行帳戶。

七、 知識產權與肖像權(Media & Intellectual Property)
課程影像:本會於課程期間拍攝之照片、影片,其版權歸本會所有。本會有權將相關影像用於宣傳、教學、網站及社交媒體發表。
肖像授權:如學員不同意公開個人肖像,須於開課前以書面形式主動告知本會。

八、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(Governing Law & Jurisdiction)
本條款之訂立、執行、解釋及爭議解決,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。
本條款如中文與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異,概以中文版本為準。
本會保留隨時修改、變更或終止本條款之權利,修改後之條款於網站公布時立即生效。條款變更不影響變更前已完成付款之訂單權益。​

bottom of page